到2022年,主要食品生产部门必须应对未来的政策变化:最重要的是新的《欧盟肥料产品法规》功能规范;尽管其重要性和短期内对农民的重大影响,但大多数农民都不知道最近于2019年6月5日批准的《欧盟循环经济肥料产品法规》(EU 2019/1009)的新政策内容。
现有肥料法规的空白
通过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2003/2003号(EC)条例,已部分协调了在国内市场上出售肥料的条件,该条例几乎专门涵盖了开采或化学生产的无机材料的肥料。
但是,目前欧盟法规中未涵盖近一半的欧盟市场肥料,欧盟市场上越来越多的肥料产品是通过有机废物流产生的,或者是有机和无机材料的结合物,现有欧盟法规未涵盖这些肥料。其他与农业投入有关的产品,例如土壤改良剂和生长介质,也不在(EC)2003/2003号法规的范围内,该法规仅管制矿物肥料,并且当前形式不适用于回收的肥料产品。
此外,人们认识到,第(EC)2003/2003号法规的现行规定并未提供解决新问题的明确框架,例如无机肥料中的环境和材料安全问题。镉,铀和其他潜在的有毒元素是磷矿的成分,这意味着开采的矿物磷酸盐肥料相对于原始矿床含有潜在的有毒元素。镉等欧盟肥料产品中的污染物在环境中积累并进入食物链时,可能对人类,动植物的健康,安全或环境构成威胁。
新的统一肥料法规
欧盟委员会计划取代目前有效的2003/2003号法规,将其范围扩大到基于二次原料的产品,即回收的和基于生物的肥料产品。新的欧盟肥料产品 法规(EU)2019/1009 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19年6月5日批准。
新的(EU)1009/2019法规将于2022年7月16日废止(EC)No 2003/2003。
新的(EU)1009/2019法规应在其在《欧盟官方杂志》上发布后的第二十天生效。本法规自2022年7月16日起生效,并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到2022年7月16日,新法规将取代2003/2003号法规(EC)。
欧盟现行法规不影响根据国家立法投放在成员国市场上的所谓“国家肥料”,一些会员国有非常详细的国家规则,而其他会员国则没有。生产者可以选择将肥料作为“ EC肥料”或“国家肥料”销售。
新规则的关键要素是:
1.开放生物基肥料的单一市场:《肥料产品法规》的协议将通过定义可进入欧盟单一市场的条件,为新型和创新性有机肥料打开市场。
2.安全和质量规则:新法规将对所有在欧盟范围内自由贸易的化肥提供严格的安全,质量和标签要求规则,生产商需要在粘贴CE标志之前证明其产品符合这些要求。
3.欧盟施肥产品分为 不同的产品功能类别(PFC),每种产品应遵循适用于其不同预期用途的特定安全和质量要求。
4.欧盟肥料产品的组成材料分为不同的类别,每种材料都应遵循特定的过程要求和控制 机制,它应该有可能使可于T,他从市场各组成材料CATEG几种组分材料组成的欧盟施肥产品法制前提,凡与t分别材料符合^ h到该材料所属的类别电子要求。
5.为肥料中的污染物引入新的限值。
肥料种类 | 最高镉限量 |
有机肥料,无机土壤改良剂和其他生物肥料 | 1.5 mg / kg干物质 |
有机土壤改良剂和石灰材料 | 2 mg / kg干物质 |
无机常量营养物和有机矿物肥料小于<P 5%2 ö 5 含量按质量计 | 3 mg / kg干物质 |
含量大于5%P 2 O 5的无机常量营养素和有机矿物肥料(“磷酸盐肥料”)。 | 60 mg / kg五氧化二磷(P 2 O 5) |
低镉含量的有机矿物肥料 | 20 mg / kg五氧化二磷(P 2 O 5) |
无机微量元素肥料 | 总微量营养素含量为200 mg / kg |
新规定的优点:
1.使有机肥料和回收肥料的生产商更容易 以统一的质量标准销售可以在欧盟范围内交易的所有类型的肥料。
2.为农民提供了更多选择,为消费者减少了健康和环境风险。
3.有机肥料和其他生物肥料中的最大镉限量<1.5 mg / kg,将充分保证高水平的土壤保护并降低健康和环境风险,同时使生产商能够适应其4.生产工艺以符合新的限制。
5.与高镉含量的矿物肥料相比,“低镉含量” <20mg / kg的有机矿物肥料案可提高土壤保护水平,并降低健康和环境风险。
6.促进有机和生物/废物基肥料的使用。
7.促进更多地使用再生材料生产肥料,从而有助于发展循环经济,同时减少对进口养分的依赖。
8.简化创新有机肥料的市场准入,这将为农民和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并促进绿色创新。
9.为“欧盟”肥料建立欧盟范围内的质量,安全和环境标准。